各位同学:“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创新的“奥林匹克”,每两年举办一届,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广大青年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备战2025年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营造浓厚的校园学生科技创新氛围,现就启动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工作暨宁夏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最终参赛要求、竞赛章程以全国竞赛正式印发的竞赛通知为准)。
一、 比赛背景自1989年第一届“挑战杯”举办以来,“挑战杯”竞赛规模发展到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近2000所高校,成为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领域中层次高、规模大、参赛范围广的群众性赛事,是当代大学生展现课外学术创新成果和综合素质的重要舞台,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25年下半年在南京大学举办。
二、参赛对象参赛学生须为我校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含在职研究生)。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无需参加资格考试的硕博连读生,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
三、 作品分类申报参赛的作品分本科生组和硕士研究生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每一大类具体类别划分如下:(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参加。(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三)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 作品要求(一)申请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全国竞赛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二)申请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需申请集体项目,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三)每件参赛作品须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校级复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原则上不得变动。(四)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及指导教师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作品申报单位,不受理个人单独申报和跨校组队作品。(五)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六)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七)作品自查。书院、各有关单位进行作品自查,并接受竞赛组委会核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竞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该单位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取消本年度申报单位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和下一届作品申报资格。(八)参赛作品应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九)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4.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五、 激励政策按照不同参赛类别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项名额依据参赛项目数量而定;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
六、竞赛时间安排竞赛分校赛、区赛、国赛三个阶段进行。由竞赛评委会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参加全区大赛,遴选优胜项目参与全国总决赛。赛事相关通知和咨讯将通过“青春宁大”微信公众号和“宁夏大学”“宁夏大学团委”网站进行公布。(一)校赛初赛(2025年3月中下旬)。完成初赛选手组队报名工作,书院组织初赛,选拔优秀作品,确定复赛队伍,参加学校复赛。(二)校赛复赛(2025年4月上旬)。主要组织校级复赛评审,进行竞赛的深入培训、参赛团队交流学习等工作,确定决赛团队。(三)校赛决赛(2025年4月下旬)。主要组织校级决赛答辩和评审,进行竞赛的后期培训,完善作品和文本制作,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四)区赛备赛(2025年5月上旬—区赛启动前)。主要对入围自治区级竞赛的作品进行重点培训指导和进一步完善。(五)国赛备赛(2025年5月下旬—国赛启动前)。主要对入围国家级竞赛的作品进行重点培训指导和进一步完善。
七、 作品相关要求(一)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二)参赛者于2025年3月16日前将《作品立项申报书》(附件1)、作品文本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其中作品相关证明材料需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作品立项申报书》(附件1)需一式四份双面打印,作品文本纸质版需按照《参赛作品学术论文格式及字体要求》(附件3)的格式要求一式四份双面打印。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9995460308@163.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内含《作品立项申报书》(附件1)(命名规则为“作品名称—申报书”)和该作品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联系人:刘利宁;联系电话:0951-2061992
附件1:宁夏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立项申报书
附件2:参赛作品学术论文格式及字体要求
附件3: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试行)
附件4:历届“挑战杯”国赛获奖作品选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