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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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研究生:

根据宁夏大学《关于做好2023-202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宁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结合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表现优异全日制研究生。

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

名额分配:学校分配4名。

按照书院实际具体为: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新闻传播学院1名,音乐学院1名,美术学院1名。

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1. 9月20日。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书院105,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潘瑞

副组长:王艳梅

成员:余洁、江伟、雷丽霞、秦学礼

王蔚、钱佳乐

2. 9月23日。向全体学生公布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3. 9月25日下午四点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4. 9月27日前,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查,组织评选。

5. 9月30日前,书院将评选候选人名单送哲学与艺术学部审核。

6. 10月8日-10月12日,书院公示评选候选人名单并受理申诉。

7. 10月14日,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

1.《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申报学生初审量化考核表(ⅩⅩ学院)》一份(此表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发布年级群)。

3.须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成绩单需加盖教学运行保障部公章;推荐意见一般应由导师填写。

4.相关支撑材料需符合《宁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学院评审实施细则要求。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原件复印件分开,用夹子左侧固定,并用2个透明文件袋分装好,且顺序一一对应;封皮写明专业,姓名+国奖申报材料,联系电话)。

5.所有材料的时间要求均以学校发布文件为准,且按书院要求时间准确提交。逾期补交的所有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工作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附件

附件1: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docx

附件3:优秀事迹说明材料字体、字号等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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